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3-07-1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2.2.项目规模: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6座220kV汇集站、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下表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220万千瓦风电、130万千瓦光伏发电、6座220KV汇集站(具体以电网接入批复数量为准)、配套容量的储能和光热按照哈密市、县规划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图,对本项目进行勘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拟建区域内场地、裸土地、其他草地、林地、一般农用地等各类型土地的面积;风电、光伏、光热、220kV汇集站场区(含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储能等)勘测定界,提供建设项目征地坐标和外扩坐标、地理位置图、交通图、权属信息及平面图、建设项目征地区域与评估区(外扩300米)的叠合图、编制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租赁等勘界报告,完全满足哈密市、县国土部门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光伏租赁合同等办理要求。测绘勘界工作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场地选址要求等。并按照土地预审要求,出具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图,负责委托办理项目用地位置地(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专项规划图;编制临时用地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项目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新疆华电哈密3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要求与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合并,最终提交新疆华电哈密600万千瓦风光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的总报告,编制永久征地、光伏租赁、临时用地等项目相关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招标人进行协助。详见技术规范书。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并根据项目所在区县市的工作要求完成用地预审报批工作。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咨询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0 16:40到2023-07-18 17:00。
4.2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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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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