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岗区电缆路(光宇路-新京路)、光宇路(三环路-电缆路)跟建配套供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3-07-06
1.招标条件 受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南岗区电缆路(光宇路-新京路)、光宇路(三环路-电缆路)跟建配套供水管线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岗区电缆路(光宇路-新京路)、光宇路(三环路-电缆路)跟建配套供水管线工程
2.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396,677.61元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124天(以甲方指令为准)
2.6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