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工技工司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清水剂外委加工(南海地区)采购专有品类协议招标公告

2023-06-30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工技工司二硫代氨基甲酸盐(DTC-B)类清水剂外委加工(南海地区)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工技工司二硫代氨基甲酸盐(DTC-B)类清水剂外委加工(南海地区)采购专有品类协议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564/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对二硫代氨基甲酸盐(DTC-B)类清水剂外委加工(南海地区)专有需求。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1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二硫代氨基甲酸盐(DTC-B)类清水剂外委加工(南海地区)。 主要技术规格:本次采购为外委加工采购,基本工艺为:在反应釜中加入一定量的有机胺和NaOH溶液,缓慢滴加一定量的二硫化碳,原料加注完毕,搅拌反应(3-6)h,整个加料及反应温度控制在(10-50)℃之间,出料需200目滤袋(或滤网)过滤(注意事项:CS2上料、滴加整个过程需保持密闭,隔绝空气,不得有原料泄露)。 数量:二硫化碳705吨、氢氧化钠溶液(50%)1035吨、蒸馏水1310吨、服务费4800吨。 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八路。 交货期:根据买方订单送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本次采购仅允许货物的制造商(生产商)参与,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需提供制造商(生产商)证明材料(须满足技术响应性评审中★设备及工艺参数要求1、★设备及工艺参数要求2、★设备及工艺参数要求3的要求)。
(2) 具有并提供二硫化碳(CS2)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具有并提供二硫化碳(CS2)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明二硫化碳(CS2))。(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
(3)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销售业绩时间为到货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化学药剂外委加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等)。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供货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等。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6月30日到2023年07月0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