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第一热电公司4号炉空气预热器E层换热元件改造项目标公告
2023-06-27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 要求/交货地点 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3 |
DNYZC-2023-0 6-01-1 100-03 |
四平第一热电公司4号炉空气预热器E层换热元件改造项目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4号炉空气预热器E层换热元件改造项目,负责改造4号炉两台空气预热器E层换热元件的制造供货、改造安装工作。包括E层换热元件供应;径向密封片供应;换热元件及径向密封片的改造安装、调整施工;两台空气预热器本体漏风点补焊检修工作,漏泄点约为30处,漏泄补焊面积约为15m²;改造需要的全部辅助材料提供及辅助施工工作,如材料设备二次搬运、场地布置、施工工器具提供、施工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因检修需拆除保温的施工及恢复保温施工、检修辅助材料提供等全部改造工作。 |
本工程计划工期:50日历天,其中换热元件及密封 片供货工期30 天,改造施工20天。 |
1000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3 |
四平第一热电公司4号炉空气预热器E层换热元件 改造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空气预热器生产制造企业。施工部分允许分包,施工分包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至少2份300MW及以上火电厂空气预热预器供货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投标时须明确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单位须具有近5年内至少2份300MW及以上火电厂空气预热预器施工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为空气预热器生产制造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人,且须满足本项目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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