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辉腾梁风电场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外委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21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辉腾梁风电场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外委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辉腾梁风电场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外委维护项目-2023年7月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
招标编号:CWE
招标人:大唐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详见开标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登录后查看)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的委托,就锡盟新能源事业部辉腾梁风电场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风电机组外委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辉腾梁风电场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外委维护项目已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予以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锡盟新能源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灰腾梁。2.2规模:辉腾梁风电场东汽、华锐风机共165台,单机容量1.5MW,总装机容量247.5MW。
本次对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进行外委招标。
2.3计划工期:2023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
2.4招标范围:辉腾梁风电场66台东汽风机、33台华锐风机外委维护招标项目,招标
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负责合同期内风电机组的全部运行检修维护工作;负责配合吊装单位开展发电机、齿轮箱、变桨轴承、叶片等大部件更换工作的附件拆除及恢复工作(备注:不包含吊装服务);负责完成风电机组一般技术改造的安全技术监督、质量验收等工作;按照风电场要求进行风电机组设备专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负责风电机组的油脂更换工作;负责塔上发电机轴承更换工作;负责配合风电场处理风电机组大部件的各项问题(如协助齿轮箱厂家处理齿轮箱漏油,协助发电机厂家修理发电机引出线、齿轮箱塔上维修等);负责合同期内风电场专项检查工作(包括防雷系统检查;春、秋检检查;防寒防冻;防火检查等)及其他设备安全方面的专项活动检查整改工作;负责协助风电机组备件采购计划提报工作;负责风电场要求关于风电机组各种纸版和电子版资料的登记和录入工作;驻场人员应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配备4台四驱汽油检修车辆;配备满足冬季道路清雪需求的装载机(最少配备1台50型装载机及专职司机)负责合同期内风电机组检修道路畅通。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公共要求:
3.1.1投标人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2.1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1.2.2近3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3.1.3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3.2.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件扫描件)。
3.2.3投标人近3年(2020年6月-2023年6月)应有至少200台及以上风电机组维护类似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发、承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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