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增补声屏障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增补声屏障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14253.07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位于南京市浦口区,路线东起于龙华立交,西迄张店枢纽,全长约7km。主路起点至五里桥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五里桥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本项目新建声屏障位于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涉及悦江府段K3+140~K3+360上行段落,共新建护栏以上4m高声屏障220m。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二)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即SPZ-SG1包。
主要对本项目悦江府段K3+140~K3+360上行段落范围内220m的声屏障工程进行施工,包括声屏障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自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9月08日,共计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2022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应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9:00-18:00(北京时间)。
2.纸质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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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