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鹏西路(广新路-通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建工程天鹏西路(广新路-通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建工程(广南路-食品南路) 段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15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天鹏西路(广新路-通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天鹏西路(广新路-通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5]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北起广新路,南至通沙路 | |||
工程规模:广南路-食品南路 | |||
工期:90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60.0 万元 | |||
招标范围: 清单范围内的照明设施、配套设备、控制系统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详见招标清单。 | |||
标段划分:1 | |||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 | |||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 2)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财务要求:2019 至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
财务要求:2019 至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上述内容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 |||
(2)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5日 16:00 时至2023年06月20日 23:59 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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