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10
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怀化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怀发改投资〔2020〕35号文、建工五溪尚境项目备案证明及建工五溪尚境项目二期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020-431202-47-01-060497、2106-431200-04-01-3203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建工鹤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专项债(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建工鹤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安置房项目,占地面积约32800平方米(约49.3亩),总建筑面积约13431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约1023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932平方米。第二部分为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项目分为两期,其中一期(建工五溪尚境),占地面积约23100平方米(约34.7亩),总建筑面积约91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17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8930平方米;二期(建工五溪尚境二期)共两个地块,地块五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61610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约249635平方米、社区商业约11045平方米、配套公建约13220平方米(物管用房930平方米、社区幼儿园3970平方米、农贸市场5000平方米、社区学校3190平方米、门卫30平方米、公厕50平方米、垃圾站5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83715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约2740平方米、屋顶机房约1255平方米,地块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877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约52035平方米、配套公建约100平方米(公厕50平方米、垃圾站5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6380平方米、屋顶机房约260平方米,同时完成小区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广场、绿化亮化、环保环卫、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整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为64580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329478.72万元_
2.4服务期限:项目总工期暂定为1095日历天,具体依据甲方摘地情况及项目计划开发周期订立。计划开始服务日期: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乙方全咨团队到位为准,计划完成服务日期:全咨团队撤场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不含地块4的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涉及本项目所有全过程的立项资料及各政府部门立项报批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材料检测、保温节能检测、水电及防雷检测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的管理咨询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内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个。
3.2.7其他要求:项目部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承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湘建价协〔2016〕25 号配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接受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 家(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子母公司除外)。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11-25起至2021-11-29,17:00止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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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