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竹塘岭、月岩风电场道路塌方处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07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竹塘岭、月岩风电场道路塌方处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竹塘岭风电场位于永州市江永县北部山区,距离江永县直线距离约10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339932°~111.392832°,北纬25.342257°~25.412592°之间,海拔高度在938m~1156m之间,总装机容量50MW。竹塘岭风电场进场道路3.756km,场内主干道9km,场内支路11.093km,道路总长度23.85km。
月岩风电场位于永州市道县西南部山区,距离道县直线距离约24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347822°~111.428640°,北纬25.393795°~25.452532°之间,海拔高度在728~1108m之间,总装机容量50.0MW。月岩风电场场内道路长度15.012km。
本次塌方处理范围在月岩、竹塘岭风电场道路沿线分布,共6处水毁塌方路段需进行处理。道路下边坡塌方部位拟采取的主要处理方式:
滑坡路段设置悬臂式挡土墙、衡重式挡土墙、格宾石笼挡土墙对路基边坡进行支挡防护;根据滑坡现状地形,对滑坡坡面进行削坡或培土整平处理,坡面进行三维网植草防护;设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措施,减少坡面冲刷;因滑坡收窄的路面宽度按原有宽度恢复。滑坡两侧设圆管涵,将路堑边坡雨水引排至滑坡范围外。
为彻底消除竹塘岭风电场、月岩风电场道路边坡塌方等安全隐患,保障风电场生产与行车安全,有必要对上述边坡滑坡体进行永久性处理。
本招标项目由中标单位按照相应报价分别与江永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竹塘岭风电场项目公司)及道县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月岩风电场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竹塘岭风电场进场道路口排水及滑坡治理;
(2)月岩风电场#17至#18风机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3)月岩风电场#20至#21风机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4)升压站至月岩风电场#24风机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5)月岩风电场#27至#28风机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6)月岩风电场#28风机下面道路排水及滑坡治理;
(7)涉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征占用地(永久、临时)补偿及相关手续办理。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项目开工后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
2.4.1保证挡土墙墙面平整、结构稳定、符合施工要求,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且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满足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4.2保证道路路面平整连续,对因滑坡收窄的路面宽度按原有宽度恢复。
2.4.3保证道路边坡稳定,无二次塌方风险后,对所有塌方影响复绿坡面进行复绿,便于稳固边坡,防止水土流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2个项目的施工业绩,如:边坡修复,道路和堤坝加固,水毁修复等(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
3.6.3应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2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6月13日。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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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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