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资格后审]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湖州市中心城区道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06
 
1.招标条件
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已经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  2104-330500-04-01-933278(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对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湖州市中心城区道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3305010650001569001001(JSG-015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工程概算约687480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湖州市中心城区道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 10500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12条城市道路及34个节点的环境提升,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项目清单。建设地点:湖州市中心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湖州市老城片区城市更新工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湖州市中心城区道路景观改造提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需求。本次招标控制价约 11000 万元。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相应资质要求如下: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资质须满足下述第3.1.1.1项要求或同时满足下述第3.1.1.2、3.1.1.3项要求。
3.1.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1.2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1.3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1.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即最多由一家符合3.1.1条资质的单位、一家符合3.1.2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3必须以符合3.1.2条资质的单位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相应资格的前提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1市政专业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2园林专业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8.3市政专业施工负责人、园林专业施工负责人,在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下,可互相兼任。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1)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2)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只接受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7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7月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5.2招标文件等下载方式: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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