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06-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izw20230605003)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昌行审批字[2023]131 号/昌行审批字[2022]4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2.2项目内容及规模: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拟建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全长约440m,红线宽度为26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燃气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本次仅预留管位。项目(一标段)建安费估算约1741.33万元。招标控制价407,9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45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纵路(一标段)项目 (监理);标段编号: hizw20230605003001;标段类型: 监理;控制价:4079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阶段和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事宜以监理合同为准)2.6质量要求:标段1: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总监资格3.2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3.6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参与投标。3.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6月05日 17时20分至2023年06月12日 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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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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