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新区治污降霾“一区一策”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02

 

项目概况

高新区治污降霾“一区一策”团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咸阳市高新区-2023-00014
项目名称:高新区治污降霾“一区一策”团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治污降霾“一区一策”团队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及VOCS企业排查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1,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治污降霾“一区一策”团队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治污降霾“一区一策”团队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2)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5日至 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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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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