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和G110线镇北堡段安全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3-05-30
标段 |
路段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第1标段 |
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主要工程内容:路基病害处治和路面改造提升,对振兴路全段9.02公里、陈华路7.002公里路段路面补强,补强路面结构为4厘米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厘米粗粒式ATB-25厂拌热再生沥青稳定碎石下面层,路面总厚度12厘米。对陈插路分段进行路面补强,其中3.145公里路段补强路面结构为4厘米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厘米粗粒式ATB-25厂拌热再生沥青稳定碎石下面层、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32厘米;3.0公里路段补强路面结构为4厘米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24厘米;3.13公里路段补强路面结构为4厘米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面总厚度22厘米。对陈华路0.366公里路段新建路面,新建路面结构为4厘米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8厘米粗粒式ATB-25厂拌热再生沥青稳定碎石下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52厘米。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修复沿线排水设施,设置护肩、路肩墙等;更换桥梁沥青混凝土铺装,维修利用及部分新建涵洞,对过水路面进行拆除新建或换板利用等。 主要工程量:现浇混凝土护肩806.7立方米,路肩墙597.9立方米,4厘米AC-13C型细粒式混凝土201455平方米,8厘米粗粒式ATB-25厂拌热再生沥青稳定碎石152415平方米,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8465平方米,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562平方米,20厘米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52491平方米,级配砂砾底基层2562平方米,基层修复水泥稳定碎石6227立方米。更换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并利用桥梁6座,更换涵面铺装及加高帽石利用明板涵34道,拆除新建1-0.5米钢管涵5道,维修利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9道,完好利用钢管涵及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各1道;共设置过水路面1846.6米/11处,其中拆除新建604米,换板利用1242.6米。路面标线3091平方米,标志牌55块,突起路标3867块等。 |
G110线镇北堡段安全提升工程 |
主要工程量:1座主通道与4个出入口主体结构、出入口钢结构雨棚4座、无障碍电梯间2个、工具间1个、配电间1个、无障碍电梯2部,通道内装饰,通道供电、照明、监控、给排水与消防等设备购置与安装,管线迁改6道,通道指引标志6处,G110线路基路面恢复50米。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或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成员可自行进行资质组合,要求全体成员联合后资质满足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2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完成金额不小于42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三个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施工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施工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施工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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