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广东华电韶关南雄赤马50MW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3-05-30
(招标编号:CHD)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广东华电韶关南雄赤马50MW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工程一标段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按交流侧50MW容量建设,本标段建设容量为25MW。接入园岭220kV变电站一并外送至电网变电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9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
广东华电韶关南雄赤马50MW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工程一标段
光伏区场地平整、道路修筑、桩基础购置施工、其他基础施工、支架、组件、逆变器、箱变、组件接地连接线、接地网等全部安装工程施工、调试等;标段内建构筑物、树木迁移等。
详细见技术规范书
5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华电韶关南雄赤马50MW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工程一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2个30MW及以上已投产光伏项目工程建安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需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近二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12.近一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30 14:00到2023-06-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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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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