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内招标]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真空-紫外、质子、电子辐照及光学性能原位测试一体机招标公告

2023-05-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真空-紫外、质子、电子辐照及光学性能原位测试一体机已由技术保障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100.0%,招标人为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中所需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备注
  C1100000189000134045001 电子辐射及光学性能原位测试一体机 1.000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其中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到货,到货后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 北京市丰台区南大红门路1号 8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应是设备原厂制造商,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期的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所致单位不限,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签署《承揽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业务廉洁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授权代表(投标人或有关上级单位公司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相关社保证明。 (4)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电子化招标平台相关说明)
3.5 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4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31日 16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