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电厂输煤系统除尘器改造招标公告
2023-05-15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黔西电厂输煤系统除尘器改造 |
黔西电厂输煤系统除尘器技改项目采取总承包模式,包括静电除尘器、尘气分离装置、喷淋增湿装置、密封清扫装置及相关附属设备等共计8套,项目涵盖设计、土建、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改造施工(含改造后不再需要的所有设备、设施及土建、建筑等一切废弃物的拆除、清理、场地平整等)、调试以及消缺、培训、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施工工期35天。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黔西电厂输煤系统除尘器改造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9.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2.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5台及以上静电除尘器供货或安装,并成功投运的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参数页、施工范围等),项目完工证明材料(验收单或结算单或用户证明)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安全质量要求: 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分包单位(若有)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6)其他:无。 |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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