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电务系统第二批-宜珙线南岸坝等5站购置大功率UPS装置(含电池监测装置)采购公告

2023-05-0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2023年电务系统第二批-宜珙线南岸坝等5站购置大功率UPS装置(含电池监测装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报价货物生产能力或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报价人资质、业绩等要求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投标人提供2020-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据实提供资料)。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铁路(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信息产业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UPS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铁路(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蓄电池组在线监测系统检验报告。(4)投标产品采用成熟、可靠、安全、稳定的技术,不存在未解决的技术安全隐患(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国铁集团相关文件等为准)。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投标物资产品近3年铁路正线使用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需同时提供一份相应投标物资产品铁路集团公司(铁路局)电务系统(段级技术部门及以上部门盖章)出具的运用报告,新产品除外。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如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各集团公司(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3.2.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3)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投标单位及法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3.2.8其他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1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资格的生产商和授权经销商。3.5未按要求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4日 17:00至2023年5月8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