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30kW/15kW供电网络设备定制”招标公告

2023-04-27
发布时间: 2023-04-27 16:09:11 截止时间:2023-05-09 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计划对“30kW/15kW供电网络设备定制”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30kW/15kW供电网络设备定制。
2. 项目编号:D。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4. 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
5. 采购内容:定制30kW/15kW供电网络设备器材1套(提供安全性第三方测试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标记“★”的证明材料在领取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只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能够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应提供:
★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②军内单位(不含军工厂,下同)只提供《关于确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函》。
2. 具有完成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非外资(含港澳台,下同)独资或控股企业(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
①《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制作);
★ ②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③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查询到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股权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三年内最近一期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应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资金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最近三年内,在运行管理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或运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算)。
7. 近三年(起始年度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跨越三个年度)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本条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和军内单位)
投标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内,自行登录上述两个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打印。应提供:
★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 ②“信用中国”网站2张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加盖公章)。
★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1张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加盖公章)。
★ 8. 具备以下资质,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实行“两证合一”后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此证书要求不适用于军内单位)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按标段划分)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
1. 领取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领取,仅接受异地报名),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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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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