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萨拉齐电厂10MWp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3-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萨拉齐电厂10MWp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萨拉齐电厂10MW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本工程额定容量为10MW,安装容量为10.344MWp,项目地点都位于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小袄兑村萨拉齐电厂内。项目分两部分实施,一部分规划在电厂内部厂房屋顶及新建车棚布置约1MW光伏,另外剩余部分光伏布置于电厂扩建端空地,拟采用55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屋顶光伏采用单面550Wp及以上),采用组串式逆变器,主要建(构)筑物有:箱变、新建车棚、一次、二次设备预制舱π接室、室外电气设备、光伏组件方阵等。
2.1.2招标范围:萨拉齐电厂10MW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地质勘测、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纸审查)、材料设备采购(不包含光伏组件及地面光伏的逆变器和通讯箱)、供货(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移交等)、现场施工、临建设施建设、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各专项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工,工期为125天。
2.1.4质量要求:承包人保证其完成的工程是完整的、准确的和没有缺陷的;并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性能要求,满足预期的用途;符合行业的良好惯例。
承包人保证其工作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规范,且满足获得无条件限制生产许可的所有要求。
承包人保证其人员具有为其委派任务所需要的相应的能力、资格和经验,并保证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承包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
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如有内容重复者以质量标准高者为准,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执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行业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其它有关规定。
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和发包人的质量监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容量为10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5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5-09 16: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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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